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5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資產損失資料留存備查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資產損失資料留存備查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5號 2018-4-10 為了進一步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簡化企業納稅申報資料報送,減輕企業辦稅負擔,現就企業所得稅資產損失資料留存備查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企業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資產損失,僅需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不再報送資產損失相關資料。相關資料由企業留存備查。 楊春根點評——停止報送相關資料后,年度申報表的A105090 資產損失及調整表的填寫更為重要。公告雖然沒明確說是“以表代備”或“以表代申報”,但實際上有類似作用。納稅人需要注意是,資產損失如要在所得稅前扣除,不管有沒有稅會差異,必須填寫A105090 資產損失及調整表。 二、企業應當完整保存資產損失相關資料,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一葉稅舟點評——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資產損失內部核銷管理制度,及時收集、整理、編制、審核、申報(僅申報匯算清繳明細表)、保存資產損失稅前扣除證據材料,方便稅務機關檢查。 筆者認為:實行取消報送損失的證明資料,雖然從申報手續來看是減輕了納稅人負擔,實際來說,從另外一個角度看,對納稅人也是增加了稅收風險的,主要:
一是備查的資料和內容是否符合稅收上的規定,失去了一次免費幫助把關的機會。 二是對納稅人的財務資料的管理要求更高了,特別是在會計交接的情況下,對于備查資料的移交顯得更重要,一旦散失,就有可能再也無法重新取得確鑿的證明資料,后續稅務檢查有可能判斷為違規稅前扣除。 三是報送資料給稅局審核或者讓稅局同意,實際上雖然可能在辦理時有點復雜,但是辦理后相對來說,存在一種顯得稅局“默認”的味道,特別是一些項目是經過稅局審核同意后進行扣除,就意味著基本進入了“保險箱”。而改為自行保管備查后,之后的稅務檢查帶來的不確定因素更多,需要自己的判斷,無形中給納稅人財務人員的壓力更大,對材料的完整性要求更高。 任何事情都有兩面性:放有放的好處,管有管的優點。放的實質是后續的管必有更強的能力。因此,納稅人的責任實際是大了,別掉以輕心!否則,一不小心,或許就是進“坑”了! 筆者建議,對于一些資產損失確實難以收集齊全或者說難以收集到足夠清晰證明事實的資料時,還是有必要找有信譽的中介機構作個鑒定為好,至少可以減少一點稅務風險,一旦發生稅企爭議時,或許就可以增加一點證明力。 三、本公告規定適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a href="http://www.yfszcmhw.buzz/article/88/48725.html">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第四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三條有關資產損失證據資料、會計核算資料、納稅資料等相關資料報送的內容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8年4月10日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資產損失資料留存備查有關事項的公告》的解讀 2018年04月17日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一、 公告發布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要求,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減輕企業辦稅負擔,制定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資產損失資料留存備查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二、 公告主要內容 ?。ㄒ唬┟鞔_取消企業資產損失報送資料 簡化企業資產損失資料報送,是為了切實減輕企業辦稅負擔。同時,考慮到現行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已有資產損失欄目,企業可以通過填列資產損失具體數額的方式,實現資產損失申報。因此,《公告》第一條明確,企業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資產損失,僅需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不再報送資產損失相關資料。相關資料由企業留存備查?!豆妗钒l布后,企業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有關規定,對資產損失相關資料進行收集、整理、歸集,并妥善保管,不需在申報環節向稅務機關報送。 ?。ǘ┟鞔_企業資產損失資料留存備查要求 企業資產損失資料是證明企業資產損失真實發生的重要依據,也是稅務機關有效監管的重要抓手。因此,《公告》第二條明確,企業應當完整保存資產損失相關資料,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否則要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法律責任。 ?。ㄈ┟鞔_公告規定適用時間 目前201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尚未結束,公告規定適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稅屋提示—— 1、《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中本次被廢止的條款(有關資產損失證據資料、會計核算資料、納稅資料等相關資料報送的內容): 第四條 企業實際資產損失,應當在其實際發生且會計上已作損失處理的年度申報扣除;法定資產損失, 第七條 企業在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 第八條 企業資產損失按其申報內容和要求的不同,分為清單申報和專項申報兩種申報形式。其中,屬于清單申報的資產損失,企業可按會計核算科目進行歸類、匯總,然后 企業在申報資產損失稅前扣除過程中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稅務機關應當要求其改正,企業拒絕改正的,稅務機關有權不予受理。 第十三條 屬于專項申報的資產損失,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中涉及出具專項報告的依然有效條款: 第二十三條 企業逾期三年以上的應收款項在會計上已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并出具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 企業逾期一年以上,單筆數額不超過五萬或者不超過企業年度收入總額萬分之一的應收款項,會計上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并出具專項報告。 第二十七條 存貨報廢、毀損或變質損失,為其計稅成本扣除殘值及責任人賠償后的余額,應依據以下證據材料確認:(一)存貨計稅成本的確定依據; (二)企業內部關于存貨報廢、毀損、變質、殘值情況說明及核銷資料; (三)涉及責任人賠償的,應當有賠償情況說明; (四)該項損失數額較大的(指占企業該類資產計稅成本10%以上,或減少當年應納稅所得、增加虧損10%以上,下同),應有專業技術鑒定意見或法定資質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等。 本條款理解——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第27條第4款理解 第二十九條 固定資產盤虧、丟失損失,為其賬面凈值扣除責任人賠償后的余額,應依據以下證據材料確認: (一)企業內部有關責任認定和核銷資料; (二)固定資產盤點表; (三)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相關資料; (四)固定資產盤虧、丟失情況說明; (五)損失金額較大的,應有專業技術鑒定報告或法定資質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等。 第四十五條 企業按獨立交易原則向關聯企業轉讓資產而發生的損失,或向關聯企業提供借款、擔保而形成的債權損失,準予扣除,但企業應作專項說明,同時出具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及其相關的證明材料。 匯算清繳輔導:資產損失稅前扣除資料報送“大瘦身”! <廈門國稅> 近期,為了進一步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簡化企業納稅申報資料報送,減輕企業辦稅負擔,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資產損失資料留存備查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5號),具體如何辦理操作,且聽小編細細道來~~ 1.問:什么是”資產損失”? 依據《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第三條,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資產損失,是指企業在實際處置、轉讓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合理損失(以下簡稱實際資產損失),以及企業雖未實際處置、轉讓資產,但符合《通知》和本辦法規定條件計算確認的損失(以下簡稱法定資產損失)。 2.問:企業因以前年度實際資產損失未在稅前扣除而多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應該怎么辦? 企業以前年度發生的資產損失未能在當年稅前扣除的,可向稅務機關說明并進行專項申報扣除。其中,屬于實際資產損失,準予追補至該項損失發生年度扣除,其追補確認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五年,但因計劃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遺留的資產損失、企業重組上市過程中因權屬不清出現爭議而未能及時扣除的資產損失、因承擔國家政策性任務而形成的資產損失以及政策定性不明確而形成資產損失等特殊原因形成的資產損失,其追補確認期限經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后可適當延長。屬于法定資產損失,應在申報年度扣除。 3.問:企業實際資產損失發生年度扣除追補確認的損失后出現虧損的,應該怎么辦? 企業應先調整資產損失發生年度的虧損額,再按彌補虧損的原則計算以后年度多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并按前款辦法進行稅務處理。 4.問:具體操作流程如何? ?、?、企業在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資產損失,只需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資產損失內部核銷管理制度,及時收集、整理、編制、審核、申報、保存資產損失稅前扣除證據材料,留存備查; ?、?、企業需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5.問:企業如何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第十六條 企業資產損失相關的證據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證據和特定事項的企業內部證據。 第十七條 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證據,是指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專業技術鑒定部門等依法出具的與本企業資產損失相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文件,主要包括: (一)司法機關的判決或者裁定; (二)公安機關的立案結案證明、回復; (三)工商部門出具的注銷、吊銷及停業證明; (四)企業的破產清算公告或清償文件; (五)行政機關的公文; (六)專業技術部門的鑒定報告; (七)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的經濟鑒定證明; (八)仲裁機構的仲裁文書; (九)保險公司對投保資產出具的出險調查單、理賠計算單等保險單據; (十)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證據。 第十八條 特定事項的企業內部證據,是指會計核算制度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完善的企業,對各項資產發生毀損、報廢、盤虧、死亡、變質等內部證明或承擔責任的聲明,主要包括: (一)有關會計核算資料和原始憑證; (二)資產盤點表; (三)相關經濟行為的業務合同; (四)企業內部技術鑒定部門的鑒定文件或資料; (五)企業內部核批文件及有關情況說明; (六)對責任人由于經營管理責任造成損失的責任認定及賠償情況說明; (七)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和企業財務負責人對特定事項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的聲明?! ?01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即將到來,以上的要點你都get到了嗎! —————————————————— 全職招聘 職位:財稅內容編輯(中高端)。 描述: 專職參與財稅知識庫整體規劃(全稅種、全行業)、內容眾籌(內外部專業人員)、內容審核、問答庫的規劃及內容梳理; 部分參與咨詢坐席的疑難問題確認、團隊內部的專業學習; 知識問答與智能機器人的鏈接、知識圖譜的方向性研究等。 上述事項均有產品、研發、運營等部門參與,協同工作。 在發揮專業特長的同時,有機會參與財稅與互聯網的融合研究,實現個人從傳統財稅向互聯網+財稅的職業轉型。 要求:10年以上的財稅崗位實務經歷,對財稅內容規劃有心得,對互聯網+財稅有想法。 *注 不強求專業證書,看財稅實務經歷和內容方面的感覺。想兼職或實務經歷不足的請勿投遞! 地點:杭州。 *注 臨時性的短期分支機構及遠程中心調研、出差。 年薪:25萬起。 聯系:手機 15088668448 微信 shui5com QQ 251507643 郵箱 sfd2008@qq.com 有效期:2019年4月1日發布,名額2名,招滿即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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